春秋戰(zhàn)國時期是我國商品經濟迅速發(fā)展的時期,不同的國家,鑄幣也往往不同。但是,銅幣已成為當時流通領域里的主要貨幣,各國的銅幣在形狀、大小、輕重以及計算單位上卻有很大差異。
幣制的不統(tǒng)一,嚴重阻礙著各地商品的流通及統(tǒng)一國家的財政收支。給包括絲綢在內的集市貿易帶來諸多不便,也影響了物品流通。所以,秦統(tǒng)一后,秦始皇下令統(tǒng)一全國貨幣,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三項:首先將鑄幣權收歸國家,禁止地方和私人鑄幣,對于私自鑄幣者,不僅沒收其所鑄錢幣,還要拘捕和嚴懲私自鑄幣者;其次,明確規(guī)定貨幣種類。秦朝的法定貨幣為黃金和銅錢,黃金屬于上幣,銅錢屬于下幣。銅錢為圓形方孔錢,上面鑄有“半兩”的字樣,每錢重十二銖;再次是廢除原來六國使用的布幣、刀幣、銅貝等各種貨幣,不準以龜貝、珠玉、銀、錫等充當貨幣。
秦始皇統(tǒng)一貨幣,消除了各地區(qū)間的幣制上的不統(tǒng)一狀態(tài),促進了商品的流通,為漢代絲綢之路的開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礎。
統(tǒng)一度量衡 ,方便交換。
秦統(tǒng)一前,各國的度量衡十分混亂,計量單位不統(tǒng)一。單以長度而論就有數種傳世銅尺可以為證,如長沙楚國銅尺兩邊長度分別為22.7厘米和22.3厘米;安徽壽縣楚銅尺長為22.5厘米;洛陽金村銅尺長22.1厘米。1尺的長度相差多達0.6厘米。在量制方面,各國的差異更大,齊國自田氏以來,實行以升、豆、登、種為單位,即“五升為豆,各自其五以登于釜,十釜為種”。而魏國則以益、斗、斛為單位。至于衡制方面則更加混亂,單位名稱差別更大。楚國的衡器是天平砝碼,以銖、兩、斤為單位;趙國則以鎰、為單位;東周、西周以孚為單位。
度量衡是商品交換中所必不可少的,而且是國家收取賦稅的重要標準。秦統(tǒng)一后,秦始皇下令,以秦國的度量衡為標準,統(tǒng)一其它六國的度量衡器。統(tǒng)一后,秦朝的度制以寸、尺、丈、引為單位,以十為進位制度;量制方面以龠、合、升、斗、桶(斛)為單位,也是十進制;衡制方面以銖、兩、斤、鈞、石為單位,進位是二十四銖為一兩,一十六兩為一斤,三十斤為一鈞,四鈞為一石。
文字、貨幣、度量衡的統(tǒng)一,在中國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,成為維護中國封建國家統(tǒng)一的重要基礎。
開疆拓土 ,北擊匈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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