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仁宗康定元年到慶歷二年(1040年~1042年)期間,西夏皇帝元昊對宋又發(fā)動多次大規(guī)模的軍事進攻,雙方損失都很大,結果在1044年(慶歷四年)訂立和約。史稱“慶歷和議”。和議規(guī)定:元昊取消帝號,接受宋朝冊封;宋方每年給西夏銀7.2萬兩,絹15.3萬匹,茶3萬斤,稱“歲賜”;開放雙方邊境貿易等。慶歷和議訂立后,西北邊境平靜了20多年。
隨著北宋與其它政權議和,邊境一直相安無事,于是,朝廷內部開始改革政治。天圣三年(1025年),范仲淹上書朝廷,主張改革政治。兩年后,范仲淹在應天府掌教書院時,又有《上相府書》,提出同樣的建議,但未被采納。慶歷年間,宋仁宗迫于形勢,責成參知政事范仲淹等人提出改革的意見。慶歷三年九月,范仲淹向仁宗上了一封《答手詔條陳十事》的奏疏,指出當時的情況是內憂外困,不能不加以改革,并提出十項改革主張,包括整頓吏治、培養(yǎng)人才、發(fā)展生產、加強武備等四個方面內容,而以整頓吏治為中心,以裁減冗官、選拔“賢能”為整頓吏治的手段。他認為有了“賢能”的官吏,就能夠搞好政治,使百姓“各獲安寧,不召禍亂”,緩和社會矛盾。
同年,仁宗頒布了幾道詔令,推行了范仲淹等人的主張,即所謂“慶歷新政”。但變法主張觸犯了一部分官僚地主的利益,一開始便引起保守派的強烈反對,僅僅一年左右,范仲淹等人就相繼被迫離職,變法隨之流產。到1066年(治平三年),西夏又開始挑釁,戰(zhàn)爭又不斷繼續(xù)。長期的戰(zhàn)亂使廣大北方地區(qū)的農民遭受宋和西夏統(tǒng)治者的重重迫害,生產和生活都受到很大的影響。
后來,北宋經仁宗、英宗至神宗時期社會趨于穩(wěn)定,經濟規(guī)??涨?,文化更是盛極一時。神宗為使社會有所發(fā)展,于公元1069年任用王安石為相,推行新法,但由于保守勢力過于強大,王安石兩次推行新法,均以失敗而告終。哲宗元祐年間,英宗皇后高氏徹底廢除了新法,宋朝又恢復了原先的統(tǒng)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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